峰峰镇,隶属于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地处峰峰矿区中部,东与新坡镇相邻,南与临水镇相接,西依鼓山与义井镇隔山相望,北与大社镇接壤。辖区面积43.08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峰峰镇户籍人口为67085人。被评为“河北省卫生镇”。
1950年,设立峰峰区。1956年,并入彭城区;同年,设峰峰乡。1958年,建立公社时隶属临水公社。1960年,成立太安城市公社。1961年,成立峰峰公社。1981年,成立太安街道。1984年,政社分设,合并峰峰公社、太安街道置峰峰镇。镇名源自鼓山东麓的峰峰村,因鼓山双峰传说得名,清代曾改称“奉凤村”,清末复名。截至2020年6月,峰峰镇辖6个社区、14个村,镇人民政府驻峰峰村。
2018年,峰峰镇有工业企业76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5个。境内有峰峰矿务局二矿、五矿等大型企业,形成以煤炭为主的工业体系。2024年推进后西佐食用菌种植、立合村生态农业园等特色农业项目,新签约30万吨/年石油制品及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