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路街道,隶属于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辖区面积8.6平方公里,2023年管理人口约10.6万人(含流动人口1.56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下辖12个社区。辖区范围东至滨河路,西达111国道,南至隆盛街,北到府前街,内有125家机关单位。其前身为2002年12月成立的大阁社区管委会,2010年更名大阁街道办事处,2016年经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为丰宁县委、县政府派出的正科级行政单位。
街道综合设置9个工作机构,承担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等11项政府职能,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核定行政及事业编制84名。2023年通过“宣讲+文艺”模式开展理论宣讲1290场次,覆盖群众5.2万人次。滨河社区创新构建“1123”基层治理体系,细分55个网格建立四级管理体系,化解矛盾纠纷46起。街道承担河东村征地补偿工作,2025年度实施土地征收涉及农用地1.5247公顷,补偿标准547.5万元/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