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子山乡,隶属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地处庄河市东部,距市区35公里。全乡下辖12个行政村,面积285.84平方公里,人口45003人(2017年)。气候暖温带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 乡名源于鞍子山水库,2000年与花院乡合并。作为庄河三大“食仓”之一,以水稻种植、海产养殖为主,拥有“番茄之乡”和“海参之乡”称号。2007年全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92亿元。被评为2021-2023年度辽宁省文明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