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路街道,隶属于黑龙江鹤岗市兴安区,地处兴安区东南部,东、西、南与东山区红旗乡接壤,北与南山区相邻。2011年,辖区总面积1.6平方千米,辖区总人口14.11万人。1953年7月属兴安台第四区公所,1955年12月改属兴安街道,1966年10月设立兴安路街道。截至2019年10月,下辖兴欣社区、兴悦社区2个社区。2022年9月荣获第六届黑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并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
2011年,兴安路街道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3970头,年末存栏2860头;牛饲养量60头,年末存栏50头;家禽饲养量2万羽,上市家禽1万羽。生产肉类101.8吨,畜牧业总产值213万元,财政总收入520万元,比上年增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