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镇,隶属于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位于泗洪县西北部,西毗安徽省泗县刘圩镇,距县城17千米,辖域面积93.50平方千米。截至2021年10月,梅花镇下辖4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梅花社区。截至2019年末,梅花镇总人口为2.19万。
梅花镇因境内九座梅花山梅花繁茂而得名。1949年,始设梅花乡。1958年,撤销,后又析置。2000年,建镇。境内有235国道和新扬高速过境。顺山集遗址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梅花镇被江苏省确定为省级重点小城镇;2014年,梅花镇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2015年,梅花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7051万元;财政总收入723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498万元;人均纯收123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