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湖街道,隶属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地处高青县城东部,东邻唐坊镇、西邻田镇街道,北邻常家镇。辖区总面积26平方千米,2011年,辖区总人口7966人。2020年6月,芦湖街道下辖3个社区、21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高青县清河路9号。2021年10月,芦湖街道入选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并被表彰为“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2022年4月,街道团工委被授予“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1958年,为田镇公社。1981年1月,撤公社改为田镇镇。1984年6月,寨子乡、许管乡、常家乡从田镇镇析出。1987年2月,寨子乡复并入田镇镇。2010年,撤田镇镇,设芦湖街道。
2011年,芦湖街道财政总收入4463万元。辖区初步形成纺织服装、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生物工程及食品加工、新型建材五大产业集群。2025年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发展光伏产业和冷链物流项目,建成九头羊冷链物流园和“共富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