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镇,隶属于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地处卫滨区南部,东南邻红旗区洪门镇,西南接新乡县,西毗新乡县 大召营镇,北靠牧野区王村镇,距卫滨区政府3.5千米,区域总面积3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平原镇户籍人口为56560人。
1949年,属新乡县;2013年,由平原乡改为平原镇。截至2021年10月31日,平原镇辖1个社区、2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柳青路西段平原社区。
截至2019年末,平原镇有工业企业246个,其中规模以上1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