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镇,隶属于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地处方城县西部,东邻城关镇,东南和南与券桥镇接壤,西南与赵河镇相连,西和西北与袁店回族乡相邻,北与四里店镇毗邻,东北与杨集镇接壤。辖区面积149.04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清河镇户籍人口为72668人。截至2020年6月,辖35个村,镇人民政府驻双河村老庄清政街6号。
清河镇境内北部为山区,中北部为丘陵,南部为平原,主要山脉有老粟山、罗汉山等。因境内大清河得名,民国时期分属袁店镇、维摩寺镇、清河镇,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袁店区,1958年改称袁店公社,1961年成立清河公社,1969年重组清河公社,1984年改乡建制,2016年撤乡改镇。境内张庄岩画天书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襄汉漕渠遗址、舜皇庙等历史遗址分布其间,拥有“寿星观花”“背阁”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8年,清河镇有工业企业74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个,营业面积超50平方米的超市38个。该镇承接瑞锋服饰、华联制衣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年销售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500余人。2025年1至9月,完成税收收入1081.6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98亿元,新增“四上”企业3家,引进源农机械等企业30多家。境内G345国道、兰南高速、焦唐高速贯穿全境,其中焦唐高速清河段16.67公里已建成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