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龙乡,隶属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藏语意为“产青稞的地方”。地处聂拉木县东部,辖2个村委会,车牌代码藏D。1963年建乡,1973年改公社,1984年复设乡。海拔4300米。
2021年被命名为“乃龙甲谐之乡”,其“乃龙甲谐”为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项目。2022年2月入选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拟命名公示名单。
境内建有“5288乡村振兴文旅产业联动片区”,涵盖哈达广场、温泉民宿、手工艺品展示馆等设施。2024年获西藏自治区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优秀奖。全乡推进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成立蕨麻人参果基地、温室大棚蔬菜种植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