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隶属河北省秦皇岛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燕山东麓,古长城脚下,总面积3510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43.11万(第七次人口普查)
。截至2021年10月,青龙满族自治县下辖1个街道、11个镇、13个乡,
县政府驻燕山路267号。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始建青龙县。1983年5月6日,青龙县划归秦皇岛市管辖。1986年12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青龙县,设立青龙满族自治县。
青龙县属北温带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青龙河、沙河、都源河、星干河、起河五大河系蜿蜒曲折,穿绕全境。2001年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县城距北京市290公里、天津市263公里、秦皇岛港116公里,处于北京、唐山、秦皇岛发展轴。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和“中国苹果之乡”,是“中国奚族文化之乡”“百佳深呼吸小城”“河北杂粮之乡”和“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18年9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正式批准青龙满族自治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2020年,青龙满族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126.62亿元,增长3.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9.4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4.9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2.24亿元,三次产业比为39.1:19.7: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