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河北省辖县级市,由沧州市代管,位于河北省东南部、沧州市东北部,地处河北平原东部、渤海湾西岸,属暖温带滨海半温润大陆性季风气候,
毗邻6个区、县,总面积2212平方千米。
截至2022年10月,黄骅市辖3个街道、8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骅市常住人口为484313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7月,为纪念在境内牺牲的冀鲁边区副司令员黄骅烈士,更名新青县为黄骅县。1958年6月,属河北省天津专区;同年12月,划归河北省天津市;1961年6月,改属河北省沧州地区;1989年7月,撤销黄骅县,设立黄骅市(县级),属沧州地区;1993年6月,撤销沧州地区,与沧州市合并,黄骅市由河北省直辖,沧州市代管;2008年10月9日,纳入沧州市渤海新区。
黄骅市主要景点有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黄骅古贝壳堤、聚馆古贡枣园、河北海盐博物馆等。2022年1月26日,黄骅市入选“2021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
2023年2月,黄骅市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3年4月21日,黄骅市入选“第二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
2021年,黄骅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56.2亿元,同比增长6.8%;地方财政收入42.3亿元,同比增长22.4%;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39元,同比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52元,同比增长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