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位于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嫩江西岸。东面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西面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南面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北面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
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户籍人口23.53万人。
居住着鄂伦春族、蒙古族、汉族、回族等民族。
截至2021年10月,鄂伦春自治旗下辖8个镇、2个乡。
境内驻有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集团(林管局)所属的6个森工公司(林业局);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场局及所属4个国营农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粮食局大杨树粮库;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及林管局和加格达奇区、松岭区。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驻阿里河镇。
鄂伦春自治旗,境域最早见诸史籍的是东胡之地。公元前209年匈奴战败东胡并占据其地。1951年,合并鄂伦春3个努图克成立鄂伦春旗,归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管辖。
2001年,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属之。
2020年3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鄂伦春自治旗退出贫困旗县序列。
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地区生产总值75.0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1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8.4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45185万元,三次产业结构为42.8:11.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