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隶属于辽宁省铁岭市,位于辽宁省北部,铁岭市东部,中心位置位于北纬42°32′39.53″,东经124°09′11.04″。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势东高,西北低,境内无高山。东部为低山丘陵区,属长白山系哈达岭向西延伸的边缘,一般海拔为200-300米,最高山脊海拔448米,低山丘陵占面积53%。
清河区区域面积480平方公里,其中土地面积430平方公里,耕地23万亩,建成区面积8.2平方公里。全区辖2个街道、2个镇、1个民族乡。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清河区常住人口为84693人。
2020年,清河区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30.1亿元,比上年增长5.2%,年均递增1.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2.5亿元,比上年增长6.2 %,可比口径年均递增1.8%(扣除减税降费等因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1亿元,比上年增长11%,年均递增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年均递增2%;农业总产值实现6.5亿元,比上年增长10%,年均递增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1812元,比上年增长5%,年均递增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