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辽宁省辖县级市,由葫芦岛市代管,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葫芦岛市东部,地处辽西走廊中部,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
毗邻4个县、区,总面积2113平方千米。
截至2022年10月,兴城市辖5个街道、7个镇(含4个民族镇)、12个民族乡,另辖1个兴城飞地经济区。
截至2022年末,兴城市户籍总人口517624人,城镇人口144294人,为葫芦岛人口第二大市/县区。
兴城,寓意兴盛之城,源于辽代。据《辽史·地理志》记载,辽统和八年(990年),辽圣宗耶律隆绪将兴州移民迁至桃花岛筑城设县,故称兴城县。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宁远县;民国三年(1914年)1月,改称兴城县;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隶属辽西省,后改属辽宁省;198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城县,设兴城市(县级市),由辽宁省直辖,后改由葫芦岛市代管。
兴城市主要景点有兴城古城、兴城海滨、龙湾海滨、觉华岛、兴城首山、龙回头等。
2022年10月14日,兴城市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2022年11月30日,兴城市入选2022年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名单。
2022年12月28日 ,兴城市入选“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名单”。
2022年,兴城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7.8亿元,同比增长2.6%;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为24.0:23.7:52.3;地方财政收入12.93亿元,同比下降14.1%;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26元,同比增长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