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下辖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偏南,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中游北岸,东南西北分别与木兰县、宾县、呼兰区、绥化市北林区及绥化市庆安县为邻,总面积3137.7平方千米。截至2022年3月,巴彦县下辖10个镇、8个乡、116个行政村。截至2021年末,巴彦县户籍总人口632528人。县人民政府驻巴彦镇拥政路35号。
商周时代,巴彦县属肃慎族管辖;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后,巴彦县人民政府建立;1996年3月,松花江行署与哈尔滨市合并,巴彦县又划归哈尔滨市管辖。巴彦县旧名满语“巴彦苏苏”,意为“富饶之乡”。巴彦县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全省养猪第一县”、第七批“全国生态示范县”“中国书法之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