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黑龙江省辖县级市,由佳木斯市代管,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松花江与黑龙江两江交汇处南岸,东接抚远,南与富锦市、饶河县为邻,西临松花江与绥滨县相连,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犹太自治州相望,边境线长170千米。总面积6229平方千米。
截至2021年末,同江市户籍人口为173788人。
截至2022年10月,辖2个街道、6个镇、4个乡。
市人民政府驻同江镇杏林路10号。
同江市原名“临江”,赫哲语“拉哈苏苏”,意为“古老的屋子”。在西周时代属肃慎部内地,秦汉时称挹娄,南北朝又称勿吉,隋唐时代勿吉一名消失,演变为黑水部落。1965年,设置同江县,1987年,设立同江市(县级),由佳木斯市代管。
同江市是国家一类口岸、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国家园林城、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是中国人口较少民族之一赫哲族的发祥地和主要聚居区,是贯穿祖国南北公路大动脉“同三”公路的北端起点。境内有三江、八岔、洪河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街津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街津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生长着种类繁多的高等植物以及天鹅、丹顶鹤、马鹿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
2021年,同江市地区生产总值1107062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