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古属延平府顺昌县)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建县,据清嘉庆《延平府志》记载:“以其初顺服,故名,取顺而昌之意。”自此历代沿用。
顺昌县位于福建省的西北部。县境分别与建阳、建瓯、南平、沙县、将乐、邵武6县市接壤。原总面积1480平方公里,1970年建西县撤销并入顺昌后,县域面积增加到1985平方公里,占南平地区总面积的7.5%。顺昌县县域面积1985平方公里。
1990年,全县辖3个镇、11个乡、4个居委会、129个村委会。
2020年10月9日,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顺昌县常住人口为179064人。
2020年,顺昌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8.33亿元,比降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