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湖北省辖县级市,由荆州市代管。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东南端,以境内最大的湖泊—洪湖而命名,地跨东经113°07′~114°05′,北纬29°39′~30°12′之间,东南濒长江,与嘉鱼县、赤壁市及湖南省临湘市隔江相望;西傍洪湖与监利接壤;北依东荆河与汉南区、仙桃市相邻,总面积2519平方千米。
截至2022年12月,洪湖市辖2个街道、14个镇、1个乡。
2021年末,洪湖市户籍人口90.34万人。
1951年6月,经湖北省政府报国(政)务院批准,将汉阳、沔阳、监利、嘉鱼各划出一块,建立洪湖县。1987年7月撤县建市。洪湖市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呈缓倾斜,为四湖(长湖、三湖、白露湖、洪湖)诸水汇归之地,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6℃左右,为著名老区、百湖之市、水产之都、旅游胜地和湖北工业新城。
洪湖是国际重要湿地
,洪湖市内共有大小湖泊102个,境内洪湖是中国重要的湿地自然保护区,被誉为“湖北之肾”,是武汉城市圈观察员城市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员单位、全省第二批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
2021年,洪湖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9.02亿元,比2020年增长5.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64元,增长10.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29元,增长13.0%。城乡收入比为17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