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隶属于陕西省汉中市,位于汉中市北部,东连洋县、城固县,南接汉台区,西邻勉县,北靠太白县、凤县,区域面积1970平方千米。
留坝属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冬长夏短,春秋近半,年平均气温约11.5℃。截至2022年10月,留坝县辖1个街道、7个镇。
留坝县人民政府驻地紫柏街道。
2021年末,留坝县常住人口3.48万人。
留坝县,历史上即为南北通衢,素有“秦汉咽喉”之称。
新石器时代,境域内褒河、黑河沿岸的川道和台地就有先民居住。夏、商,属梁州。西周,属雍州。明洪武三年(1370年)四月,设留坝巡检司,属汉中府凤县。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十二月,设留坝厅。民国二年(1913年),改留坝厅为留坝县,隶属陕西省。1958年12月,撤销留坝县,辖区并入凤县。1961年9月,恢复留坝县建置,隶属汉中专区。1996年,隶属汉中市。留坝县交通便捷,高速、国道纵贯全境。
2020年10月9日,留坝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2021年,留坝县实现生产总值22.05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7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