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隶属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地处果洛藏族自治州的东南部,大渡河上游,介于东经99°45′—101°14′,北纬32°27′—33°18′之间,东南部与四川省阿坝、壤塘、色达县接壤,西部与四川省色达县和州属达日县为邻,北部与州属久治县相连。土地总面积为6138平方千米,占全州总面积的8.03%。截至2021年10月,班玛县有10289户、31794人。
唐贞观八年(634年),党项诸部内附,今班玛县地入唐版图。1955年4月,班玛县正式成立。 截至2020年6月,班玛县下辖1个镇和8个乡:赛来塘镇、多贡麻乡、马可河乡、吉卡乡、达卡乡、知钦乡、江日堂乡、亚尔堂乡、灯塔乡。 32个村(牧)委会,2个社区,113个农(牧)业生产合作社。 2018年,班玛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980万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9%。 2020年,班玛县截至第三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4952.04万元(按现行价格计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完成22974.6万元),比上年度同比增长2.7%。 2020年度,班玛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315元,同比增长7.6%。
2020年6月30日,入选“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2020年10月,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21年9月8日,入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2021年8月27日,班玛县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