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地势由西北部向准噶尔盆地中心倾斜,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全区面积3833.4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49.6%,其中城区面积25.5平方千米。
辖7个街道、1个乡、2个团;2015年总人口261712人。
克拉玛依区有戈壁滩地貌、自治区红柳基地、自治区级玛依格勒森林公园、胡杨林保护区、展览馆、克拉玛依一号井、黑油山、文化街、人民广场、朝阳公园、九龙潭、克拉玛依河中心景区、阿依库勒景区等人文和自然景观。
2018年12月,分别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及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2019年全年,克拉玛依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工业增加值增长14.1%,其中地方工业增加值增长13.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在大规模实施减税降费的情况下,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亿元,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6亿元,增长3.5%;落实招商引资项目129个,实现到位资金75.4亿元,增长2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500元,增长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