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系维吾尔语,意为“新城”。清《西域图志》作英噶萨尔。自古就是叶尔羌与喀什噶尔间的重镇,清代设军台于此。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大、小和卓木叛乱后,定名英吉沙尔。
英吉沙县隶属新疆喀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西缘;东部与莎车县接壤,西南、西北与阿克陶县相接,东北与疏勒、岳普湖两县毗邻;行政区域面积为3425平方千米。是著名的“中国小刀之乡”、“中国色买提杏之乡”、“中国达瓦孜之乡”。是古代陆地丝绸之路的驿站,南疆八大重镇之一。
英吉沙县辖2镇12乡,耕地面积38.03万亩,有维吾尔、汉、回、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哈萨克等,2019年末,英吉沙县户籍人口为307083人。
2019年,英吉沙县地区生产总值456760万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31569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887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7943万元。
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
2020年,英吉沙县退出贫困县序列,实现脱贫摘帽。 |